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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9【聯合報╱記者鄭語謙/台北報導】

依現行法令,私校退場只能轉型為文教或社福機構,否則土地就要充公。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昨天表示,並非每所學校都適合轉型為文教、社福機構,希望政策能鬆綁,校產土地賣掉後,讓董事拿回幾成,增退場誘因。

私校法規定,學校退場只有兩條路,一是轉型為非營利的文教、社福單位,例如轉為終身學習機構、老人安養院或是托育中心等,或與其他私校合併等;若不轉型,就只能解散,屆時校產土地就要歸公。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李彥儀表示,公立學校若退場,校產土地直接歸公;私校若地處偏遠,則回饋給地方政府,若在熱鬧都市地區,則須配合都市更新計畫發展。

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龍華科大校長葛自祥表示,不是每所學校都適合轉型為社福機構,例如醫護學校當然可轉為托老或安養中心,「但機械設備居多的學校,要怎麼轉?」

「現在很多私校,都抱著能拖多久算多久的心態。」葛自祥表示,退場誘因太小,學校寧願硬撐。他建議政策鬆綁,讓學校退場變賣資產後所得,能讓董事會拿回一定比率,提高退場意願。

台大社會系教授薛承泰則認為,讓私校轉型為社福機構,是一廂情願的想法,因多半地處偏僻、資源缺乏的學校才有退場危機,「但誰要大老遠去托老、托幼?」建議教育部從長計議。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李彥儀表示,因土地變更問題涉及國有土地規畫,教育部最快一個月內,會和內政部、財政部共同研究,提出鬆綁方向。同時也會著手修改私校法,讓校產可更彈性運用。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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