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7/22 18:05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正草案,未來高中以下學校每學年都要辦理性交易防制教育課程;而如果兒童或少年從事性交易,父母就必須接受教育輔導,否則最高可罰1萬5000元。(張德厚報導)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是民國84年所制定,但近來社會環境快速變遷,兒童及少年從事性交易型態較以往已迥然有別,國高中生從事援交時有所聞,甚至還有女校學集體到酒店上班。 

為保障兒童及少年權益,行政院會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修正。草案新增,高中以下學校每學年應辦理性交易防制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學校發現未滿18歲學生有疑似從事性交易者,應立即通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也應立即指派社工人員調查及採取必要措施。草案並規定,兒童少年從事性交易或有從事性交易之虞者,主管機關得令其父母、監護人接受8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的親職教育輔導,如果沒有完成規定時數,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政府有責任盡最大的努力保護兒童及少年,避免兒童及少年受到性剝削及性迫害,本次修法提供了更周全的保護措施,內政部應積極向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民間團體說明溝通,及早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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