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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試的時候, 可不可以喝水?」、「交卷前,能不能去上廁所?」出發前往考場前,你一定會對這場「學測之旅」抱有諸多疑問, 不妨花個幾分鐘看看本篇的考場須知 Q & A,包你萬「試」如意!
須攜帶考生身分證(或居留證、護照、駕照、健保卡)及兩吋照片一張,於考試當日向考(分)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考生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卡、卷,如有缺漏、汙損、印刷不清或准考證號碼錯誤,應立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錯用答案卡、卷者,不得延長考試時間,並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1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內發現者,換用正確之卡、卷作答,不扣減其該科分數。 2在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發現者,不換用正確之卡、卷作答,並扣減其該科成績一級分。 3於考試結束後發現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二級分,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其該科全部成績。 考生因病、因故(如廁等)須暫時離開座位者,須經監試人員同意及陪同下,才可離座,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一級分,並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其該科全部成績。考生經治療或處理後,如考試尚未結束時,仍可繼續考試,但不得要求延長時間或補考。 考生應試時不得飲食、抽菸、嚼食口香糖等,亦不得相互交談、無故擾亂試場秩序或影響他人作答,初犯者扣減該科成績一級分;經制止後仍再犯者即請其離場,並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情結重大者,取消其考試資格。考生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中飲水或服用藥物時,須於考試前持相關證明報備同意,在監試人員協助下引用或服用,違者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情節重大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考生於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不得入場,入場後至考試開始六十分鐘內,未經監試人員許可不得離場,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經制止仍強行入場或離場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考生攜帶入場(含「臨時置物區」)之手錶及所有物品,應試時不得有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之情事,亦不得使用未經檢查之個人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違者扣減其該科分數一級分。考生應試時,不得將行動電話等通訊器材、書籍、紙張或具有計算、記憶等功能的物品,置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須置於「臨時置物區」),違者扣減該科分數二級分。 1 考生於預備鈴響時即可入場。入場後,除准考證及必備文具外,所有物品應立即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並迅速對號入座,經監試人員指示仍不放妥非考試必需品就座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一級分。 2 考生於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或作答,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二級分,經制止仍再犯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3 考生於考試鈴聲響畢,應即停止作答,雙手離開桌面,靜候監試人員處理,違者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仍繼續作答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一級分。 ★經制止仍繼續作答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二級分。 ★情節重大者,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考試開始六十分鐘後,考生即可提早離開考場,並於離開考場時將答案卷、卡以及試題本交監試人員驗收,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一級分;逕將答案卷、卡、試題本攜出試場外者,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考生提早離開考場時,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高聲喧嘩或宣讀答案,經制止後仍再犯者,扣減該科全部成績。 1必須使用黑色 2B 軟心鉛筆劃記。 2 劃記要「黑」、「粗」、「清晰」,且須畫滿方格,不可劃記不全(如:劃半格、劃一點、劃一線……等)或未依規定劃記(如:打圈、打勾、超出格外、擦拭不潔、劃記太淡……等)。 3 更正時,不可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必須使用橡皮擦將所劃記號完全擦拭清潔;擦拭時,嚴禁在橡皮擦上沾口水,以免卡片受損。 4 應保持卡片清潔,避免橡皮擦沾黏,不得破壞、塗改准考證號碼及條碼,亦不可任意挖補汙損,或在方格以外之任何地方作記號。 5答案卡邊緣之黑色條紋及黑點,不得任意增減或汙損,卡片亦不得摺疊。
1 務必使用黑色墨水的筆(建議使用筆尖較粗約 0.5 mm~0.7 mm 之原子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並力求字跡清晰及字體大小適中,否則導致評閱人員無法辨識機器掃描後之答案者,其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更正時,可以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 2各科答案卷每人以一張為限,不得要求增補。試題本空白處可供作草稿之用。 3限在作答區內作答,並應標明題號。 4 答案卷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汙損、破壞或塗改准考證號碼及條碼,亦不得書寫考生姓名、准考證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相關文字或符號。
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舉手通知監試人員,再行撿拾。(本文摘要改寫自《100 學測時事追分祕笈:學測.甄試一本通》/瑞華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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