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15 00:17 游婉琪
【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100學年度台閩地區自學進修高中畢業程度與身心障礙國民高職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自100年1月21日起到24日止,分區免費受理報名,考試將於3月6日舉行。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與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台北縣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依據「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全國分10區聯合辦理學力鑑定考試。

凡年滿20歲(民國80年9月1日前出生)或年滿18歲(民國82年9月1日前出生)國民教育階段曾參與並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在家自學學生,都可報考自學進修高中畢業程度學力鑑定;年滿20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國民,可參加身心障礙自學進修高職學力鑑定。

民眾參加考試5科成績只要各達60分,即可由教育主管單位發給及格證書,證明其具有同級正規學校畢業程度同等資格。部分考試科目及格者,發給各該科目及格證明,之後報考本項考試時,可以免考及格科目,並累計至全部科目及格時,發給及格證書。

考試內容以現行高級中學99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所使用的課程標準為範圍,除國文、英文、數學為必考科目外,自然學科含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社會學科含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身心障礙國民高職學力鑑定考試科目除共同科目外,依其障礙別應試專業科目。

100年度高中職自學進修學力鑑定共分10個考區,包括台北市立華江高中、台北縣立海山高中、高雄市英明國中、金門高中、馬祖高中、桃園農工職校、新竹女中、台中高農職校、嘉義女中、台南二中。欲參加的民眾可到各考區索取簡章,或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站:http://www.tpde.edu.tw「為民服務窗口」,查詢。

資料來源:臺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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