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1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張嘉芳】
日本福島核電廠工人,雙腳浸泡在含輻射物質的水裡,因此造成灼傷。基隆長庚醫院核醫科主任林昆儒說,計量輻射物質造成的表皮細胞傷害,稱之為「皮膚劑量」。
過去透視X光設備不佳,控制劑量錯誤時,有病患在透視位置處的表面皮膚,出現紅腫、潰瘍、疼痛,即放射線灼傷。
造成紅腫現象的皮膚劑量為2西弗,在除污後,與燒灼傷的處置相似,以福島核電廠工人為例,如果灼傷極度嚴重,恐得先截肢處理。
台大化工系教授施信民說,輻射經由空氣或水體皆可能造成皮膚的傷害,若輻射藉由呼吸、飲水或食物進入人體,可能造成器官的傷害。傷害的程度,與阻隔射線的程度有關。放射線α、β、γ穿透力不同,α射線可被紙張阻隔,β射線不會穿透鋁片,γ射線則是要以較厚的鉛等物質才可阻隔。
輻射引發細胞病變,較敏感的呼吸系統、生殖系統皆可能產生影響,尤其是孕婦恐致流產、畸胎。另外根據車諾比核災經驗,甲狀腺、肝、腸、胃、腦也易受傷害,當年兒童首見甲狀腺癌,或因造血系統損傷的血癌,成人則有肺部等器官發生病變。特別是輻射塵越微細,恐停留在肺部的時間較長,但輻射物質也可隨排泄系統排出,殘留狀況不一。一旦輻射劑量過高,嚴重損害細胞及DNA(去氧核醣核酸)等遺傳物質,遠超過人體修補機制,恐致病變。
施信民說,核分裂的核種多樣,碘-131因量多而受關注,因為人體需碘,放射碘恐累積在人體甲狀腺內,因此在高劑量輻射暴露環境中,建議吃碘片,讓穩定碘排擠放射性碘預防傷害。
令人更害怕的放射物質鈽,其同位素有5種,最多的為鈽239,半衰期長約2萬4千1百年。美軍在二戰期間,摧毀日本長崎市區的原子彈,就是鈽彈,根據日本原子力情報室的估算,1克的鈽是2億人1年可容許的攝取限制值,顯見其毒性。
林昆儒說,輻射致癌的劑量沒有精準的數據,暴露高劑量輻射直接相關的是造血系統、骨髓,細胞高度複製的器官組織,如皮膚、黏膜,因此較高機率罹患血癌、淋巴球病變、皮膚癌、腸癌等。肌肉、骨骼、中樞神經較易抵抗輻射傷害。
飲食也可能造成輻射傷害,碘、銫較易活躍進入食物鏈,不過相較現場所造成的汙染,經由空氣、洋流擴散的輻射極微量,在這個流程中,每個人會接觸到的輻射量極低,不易造成傷害。
以日本福島發現牛奶中的碘131為例,每公斤含量為1510貝克,即便不計入碘衰變的情形,每天喝輻射汙染的牛奶,所攝入的劑量低於一年有10毫西弗,低於可容許的20毫西弗限制值。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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